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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准啦!这4种情形可以补缴社保情形1: 计划内临时工、合同工可以还 鲁人社规〔2019〕13号、鲁人社字〔2019〕226号和任艳学会办公室〔2020〕15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原企业原计划内的临时工转为合同制工人的,按转前的规定计算连续工龄,未发工资的时间期限可以偿还职工所在单位或职工本人提出书面还款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职工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等原始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还。 情形2: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5年的,可以还 2011年7月1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职工,可以在待遇领取地申请延期缴费5年(60个月),延期缴费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 情形3: 用人单位与职工无异议建立劳动关系且一次性缴费年限不满3年的(35个月以内)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办理缴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1995年1月1日)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异议解除劳动关系且一次性缴费年限不满3年的(35个月以内),逾期单位应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逾期缴费申请和逾期期间的会计总账、明细账、原始凭证、工资表、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提供的补缴材料进行初审、经过审核,发现符合支付条件,可以进行支付。 情形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劳动关系有争议或无争议,但一次要还3年以上(含),需要提供有效的合法证件,然后由社保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1995年1月1日)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争议,一次性补缴3年以上(含)申请人提供人 美国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责令改正的行政命令等,作为核定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依据。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单位提供的原始工资发放记账凭证、银行出具的工资证明和其他核定的缴费基数。 |